各基层党委、党总支、直属党支部:
按照晋组通字[2017]46号《关于选派万名干部到乡镇挂职帮助工作的通知》的要求,为进一步充实乡镇工作力量,加大脱贫攻坚推进力度,加强“三基”建设,培养锻炼年轻干部,现从我校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到乡镇挂职从事帮助工作,通知如下:
全校各级各类年轻干部,有基层工作经历,热爱农村工作,有较强的沟通、协调能力,能吃苦耐劳。
从全校各级各类干部中选派4名优秀干部到乡镇挂职,从事帮助工作。
到乡镇挂职时间为2年,即从2017年10月到2019年10月。省直单位选派干部原则上分配到对口帮扶贫困县所属乡镇。其中科级以上干部可安排挂职担任乡镇党政副职;科级以下干部可安排到乡镇机关科室(站所)挂职,重点参与乡镇中心工作任务。
挂职干部在挂职期间只转党组织关系,行政、工资关系不转,原工作单位职务不免,各项待遇不变,挂职期间在原单位的正常提拔使用不受影响。挂职期间享受所在地基层岗位津贴,所在乡镇为挂职干部提供食宿条件。
各基层党组织按照要求,大力宣传,积极动员,确实把优秀的年轻干部选拔出来,于8月25日之前,报学校党委组织部,党委组织部根据具体情况向校党委汇报,最终确定挂职名单,向省委组织部上报。
联系人:李兴民
联系电话:13934044550,3922027
党委组织部
2017年8月1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