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2018/2019学年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
各班级:
根据中北大学学生工作部(处)文件要求,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全面启动,为规范评选工作,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范围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全日制本科生(一年级学生除外)。
二、评选名额:全院3名。
三、奖励资助标准:每人每年8000元。
四、参评条件:
1.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;
2.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;
3.遵守宪法和法律,遵守学校规章制度,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记录,并按规定缴费注册;
4.诚实守信,道德品质优良,关心集体,尊敬师长,团结同学,乐于助人,社会责任感强;
5.积极参加科技活动、文体活动,社会实践、创新能力、综合素质等各方面比较突出,生活俭朴,身心健康;
6.在校期间学习态度端正,目的明确,勤奋刻苦,学习成绩和综合表现优异,学习成绩与综合测评排名均在专业前10%(含10%),体测成绩合格,创新能力、社会实践、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;
7.学习成绩或综合测评其中任何一项未能进入专业前10%,但达到前30%(含30%)的学生,如在道德风尚、学术研究、创新创业竞赛、创新发明、社会实践、社会工作、体育竞赛、文艺展演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,可申请国家奖学金,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。具体如下:
①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,具有见义勇为、助人为乐、奉献爱心、服务社会、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,在本校、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,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,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。
②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,以第一作者(署名单位为中北大学)发表的论文被SCI、SSCI全文收录,以第一、二作者在国内国家级出版社出版学术专著。
③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,在教务处认定的超级竞赛中获得一等奖及以上奖励。
④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,科研成果获省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以本人为第一发明人(署名单位为中北大学)的国家发明专利。
⑤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,为国家争得荣誉。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,集体项目前两名;高水平运动员(特招生)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、集体项目前两名。集体项目应为上场主力队员。
⑥非艺术类专业学生在艺术展演方面取得显著成绩,参加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获得一、二等奖,参加省级艺术展演获得一等奖;艺术类专业学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。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。
⑦获全国十大杰出青年、中国青年五四奖章、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等全国性荣誉称号。
五、报送时间:
国家奖学金评审材料务必于09月28日下午18:20前报送学生会资助部。
六、评选程序:
1.班级初评。由班主任组织成立班级评议小组,班级评议小组由班主任担任组长,学生干部和宿舍学生代表担任成员,负责本班级2018-2019学年国家奖学金的民主评议和推荐工作。班级评议小组人数不少于班级总人数的20%;班级评议小组成员中,原则上每个宿舍至少有一名学生代表;班级评议小组成员实行回避制,即申请参评的学生不得担任班级评议小组成员。评议小组成立后,其成员名单应在本学院范围内公示。公示无异议后,由申请参评2018-2019学年国家奖学金的学生本人提出申请,由班主任组织班级评议小组审核评议,评议小组所有成员须在《中北大学国家奖学金评审班级评议结果报告》中签字,无异议后提出推荐名单并在班级内部公示。
2.班级公示。班级公示结束后,被推荐学生应相应填写《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》,班主任审定并签署推荐意见。
3.学院评审。学院学生工作领导组审核汇总推荐学生情况,召开评审会进行评审,确定本学院国家奖学金推荐学生名单,并在学院公示5个工作日,无异议后由学院主管学生工作领导签署推荐意见后报学生处。
七、需要提交的材料:
1.《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》纸质版一式两份并附有关证明材料;
2.加盖学院教学科公章的纸质版个人成绩单一份;
3.学院奖助学金评审结果报告书;
4.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(班主任签字)一份(同时提供电子版)
(注:国家奖学金申请表和初审名单表、奖助学金评审结果报告书见文件压缩包)
八、注意事项:
1.国家奖学金推荐学生应严格按照《<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>填写说明》规范填写,个人申请部分除签名、日期之外需要全部打印,不得手写,不得随意改动表格格式。签名处必须由相关人员手写签名,不得使用签名章代替;表中所有日期由学校统一填写。
2.《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》为一页,使用A4纸正反打印使用。凡以国家奖学金参评条件第7条获奖的学生,需要另附证明材料,其他学生不需另附材料,具体填写要求见文件夹《国家奖学金申报表填写要求》。
3.同一学生在同一学年不得同时参评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。
4.评审过程中,若有弄虚作假情形者,直接取消本次评审资格,并按照《学生手册》给予相应处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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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9年9月27日